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环节相关收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11﹞382号)的要求,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就有关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收费项目公告如下,请广大纳税人监督:
项目名称 费用 收费依据
金税卡 1188元 国税函﹝2006﹞683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6﹞1341号
税控IC卡 79元 国税函﹝2006﹞683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6﹞1341号
税控读卡器 149元 国税函﹝2006﹞683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6﹞1341号
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 400元/年 国税函﹝2009﹞343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9﹞1607号及豫发改收费﹝2009﹞1242号
特此公告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