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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各级地税机关正在建设的办公用房,在装修时,应遵循简朴应重、经济适用原则,兼顾美观和地方特色。要按照通知规定的装修标准执行。
  二、准备建设的办公用房,在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同意后,要按照规定的规模和标准进行设计,同时,要向当地基建管理部门报送基建计划,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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