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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解决2003年累计欠退税出口退税计划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精神,根据各市2003年实际清算情况,现追加(调减)各市2003年累计欠退税出口退税计划。此出口退税计划必须专项用于办理2003年12月31日前出口货物累计欠退税的退库工作。请各市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加快办理累计欠退税的退税进度。各地如发生已下达出口退税计划使用不完的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并将使用不完的退税计划退还省局,不得挪作他用。
  调整2003年出口货物累计欠退税出口退税计划(单位:万元)
  单位追加+(调减—)计划调整后的累计欠退税实际计划
  石家庄市 0 133866
  唐山市-32 6243
  秦皇岛市 0 4642
  邯郸市 0 1305
  邢台市+74 16958
  保定市-75 17328
  张家口市+1 5149
  承德市 0 1296
  沧州市-1 12550
  廊坊市-20 2077
  衡水市 0 27480
  合计 53 228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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