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解决2003年累计欠退税出口退税计划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精神,根据各市2003年实际清算情况,现追加(调减)各市2003年累计欠退税出口退税计划。此出口退税计划必须专项用于办理2003年12月31日前出口货物累计欠退税的退库工作。请各市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加快办理累计欠退税的退税进度。各地如发生已下达出口退税计划使用不完的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并将使用不完的退税计划退还省局,不得挪作他用。
调整2003年出口货物累计欠退税出口退税计划(单位:万元)
单位追加+(调减—)计划调整后的累计欠退税实际计划
石家庄市 0 133866
唐山市-32 6243
秦皇岛市 0 4642
邯郸市 0 1305
邢台市+74 16958
保定市-75 17328
张家口市+1 5149
承德市 0 1296
沧州市-1 12550
廊坊市-20 2077
衡水市 0 27480
合计 53 228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