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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2003年、2004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2003年、2004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国税函﹝2004﹞96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调整后的2003年、2004年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分别放置在“省局服务器/_部门公共目录/省局下传文件/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2003年退税率文库(20040820)”、“省局服务器/_部门公共目录/省局下传文件/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2004年退税率文库(20040820)”路径下,请速下载。
  二、各市要及时通知出口企业,更换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及审核软件中的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按总局文件的要求做好部门产品退税率调整后的出口退税工作。
  三、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在使用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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