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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管理费预算的函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子、分公司收取管理费的申请》(华药财﹝2004﹞94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2004年向所属企业集中提取管理费33765959.41元。所属企业缴纳管理费的定额见《总机构管理费收缴计划审批表》。企业按核定定额缴纳的管理费,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缴纳管理费超过核定定额的部分,不得扣除;不足核定定额的,据实扣除,其差额不得在以后年度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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