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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西美术出版社财产损失在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批复
省局直属分局:
你局《关于上报江西美术出版社财产损失在2004年度税前扣除的请示》(赣地税直发﹝2004﹞59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9号)及《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1997﹞19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江西美术出版社财产损失5456833.67元在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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