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减轻成长型、就业型困难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政策意见》(赣财企〔2009〕16号)规定,经省有关部门认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下发了第一批省属国有工业困难企业名单,并已由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赣工信企业函〔2009〕2号函告给省局。请各地按照赣财企〔2009〕16号文件要求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并于今年12月18日前将享受优惠政策情况书面报省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第一批省属国有工业困难企业名单
省石化集团:江西江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省国防工办:江西运良锻压有限公司、江西钢丝厂、江西飞龙钻头制造有限公司;
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上饶华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寻乌南方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华兴钨制品有限公司、赣州华京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省煤炭集团:江西绿康天然产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涌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华明纳米碳酸钙有限公司、江西泰华碳酸钙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源管道实业有限公司、萍乡矿业集团中兴机械电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乐平矿务局沿沟煤矿、江西沿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乐平矿务局(母公司)、江西东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源玻璃有限公司工程玻璃厂、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
省电子集团:江西联创电声有限公司(国营第四三八O厂);
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赣州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江西省鑫盛钨业有限公司、江西天合新材料有限公司、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赣州鑫宇矿冶有限公司、江西弘达矿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