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江苏税收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地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0﹞14号)规定要求,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对省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江苏省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江苏省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doc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