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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米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要求,区局对现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95件
  1.《关于下发我区各地、州、市<税务登记证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和代码的通知》(新税征字﹝1994﹞004号)。
  2.《关于检发<新疆税务系统发票管理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新税征字﹝1994﹞016号)。
  3.《关于贯彻屠宰税征收管理办法、强化屠宰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4﹞00 1号)。
  4.《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扩大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的批复>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4﹞002号)。
  5.《关于明确车船使用税标志收费与管理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4﹞012号)。
  6.《关于检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补充规定”和“税收票证发送(领运)暂行规定”的通知》(新地税征字﹝1994﹞002号)。
  7.《关于启用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征税专用章的通知》(新地税征字﹝1994﹞014号)。
  8.《关于印发全区统一新版发票及其帐证表式样的通知》(新地税征字﹝1994﹞016号)。
  9.《关于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1995﹞008号)。
  10.《关于发行中国体育彩票税收问题的问题》(新地税一字﹝1995﹞010号)。
  11.《关于学校取得的赞助收入是否征收及如何征税问题》(新地税一字﹝1995﹞021号)。
  12.《关于人防设施征免税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5﹞013号)。
  13.《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速墙体材料革新与搞好建筑节能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5﹞024号)。
  14.《关于交通规费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1995﹞030号)。
  1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检验鉴定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新地税一字﹝1995﹞036号)。
  1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新地税一字﹝1995﹞052号)。
  17.《转发“安居工程”有关通知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5﹞014号)。
  18.《关于房产评估值计征房产税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5﹞016号)。
  19.《关于统一税务检查证式样问题》(新地税征字﹝1995﹞002号)。
  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管理暂行办法》(新地税征字﹝1995﹞023号)。
  21.《关于摘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确定旅行社应纳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地税一字﹝1995﹞006号)。
  22.《关于公路养路费、车辆附加费、公路运输费、客运附加费征免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新地税一字﹝1996﹞007号)。
  23.《关于公用电话厅征收营业税问题》(新地税一字﹝1996﹞016号)。
  24.《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堪单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新地税一字﹝1996﹞020号)。
  25.《关于烧卤熟食品征收流转税问题》(新地税一字﹝1996﹞024号)。
  26.《关于兵团农牧团场所属建安单位承担本团场建筑劳务征免营业税问题的批复》(新地税一字﹝1996﹞025号)。
  2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广告代理业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地税一字﹝1996﹞030号)。
  28.《关于对动物检疫站收取的肉品检疫费征收营业税问题》(新地税一字﹝1996﹞031号)。
  29.《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个体行医业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地税四字﹝1996﹞019号)。
  30.《关于加强印花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6﹞019号)。
  31.《关于对公园、寺庙、名胜古迹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6﹞021号)。
  32.《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地税征字﹝1996﹞007号)。
  33.《关于同意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师事务所章程>的通知》(新地税征字﹝1996﹞010号)。
  34.《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统一代码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新地税征字﹝1996﹞016号)。
  35.《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新地税征字﹝1996﹞018号)。
  36.《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纳税申报管理规定》(新地税征字﹝1996﹞028号)。
  37.《关于印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地税征字﹝1996﹞031号)。
  38.《印发<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县(市)税务局征管工作规程>的通知》(新地税征字﹝1996﹞033号)。
  3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营业税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新地税一字﹝1997﹞054号)。
  40.《关于明确车船使用牌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1997﹞066号)。
  41.《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征管中若干问题的通知》(新地税四字﹝1997﹞022号)。
  42.《对《关于因城建规划修建公路拆除房屋就近重建是否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问题》的批复》(新地税三字﹝1997﹞002号)。
  43.《关于监狱企业固定资产重估后新增价值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7﹞006号)。
  44.《关于铁路系统大包干单位“九五”期间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7﹞008号)。
  45.《关于养路段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新地税三字﹝1997﹞035号)。
  4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申报缴纳税款定性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新地税征字﹝1997﹞011号)。
  47.《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处罚依据认定的批复>的通知》(新地税征字﹝1997﹞034号)。
  48.《关于交通运输业征税问题》(新地税征字﹝1997﹞037号)。
  49.《关于重新修订我区税收征管表式文书的通知》(新地税征字﹝1997﹞044号)。
  50.《关于对交叉征管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业务问题请示的批复》(新地税征字﹝1997﹞046号)。
  51.《关于进一步明确涉外地方税收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1998﹞018号)。
  52.《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城市房地产税有关问题的》(新地税一字﹝1998﹞036号)。
  53.《关于贯彻落实新党发[1998]11号文件有关地方税收若干问题的具体试行意见》(新地税一字﹝1998﹞039号)。
  54.《关于对事业单位等分流、下岗职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地方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1998﹞052号)。
  55.《关于吐—乌—大高等级公路“过路费”有关税收问题》(新地税一字﹝1998﹞057号)。
  56.《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征投资方向调节税审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1998﹞066号)。
  57.《关于进一步明确教育劳务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1998﹞067号)。
  58.《关于国道312线骆驼圈子—梯子泉段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税收问题》(新地税一字﹝1998﹞086号)。
  59.《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新地税一字﹝1998﹞094号)。
  6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是否追缴税款的通知>的通知》(新地税四字﹝1998﹞009号)。
  61.《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雇员和非雇员界定的通知》(新地税四字﹝1998﹞028号)。
  62.《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中有关房产税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8﹞003号)。
  6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地税征字﹝1998﹞022号)。
  6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新地税征字﹝1998﹞031号)。
  65.《关于吐—乌—大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费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问题的复函》(新地税一字﹝1999﹞026号)。
  66.《关于新疆国信讯呼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1999﹞041号)。
  67.《关于自治区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工本费征收营业税问题》(新地税一字﹝1999﹞055号)。
  68.《关于新疆移动通信公司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1999﹞071号)。
  69.《关于统一我区石油一系统职工补贴津贴收入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新地税四字﹝1999﹞005号)。
  7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的通知》(新地税征字﹝1999﹞026号)。
  7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新地税一字﹝2000﹞051号)。
  72.《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一次性取得一年期以上租金计征营业税、房产税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2000﹞060号)。
  73.《关于殡葬服务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2000﹞062号)。
  7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2000﹞071号)。
  75.《关于贯彻落实新党发﹝2000﹞10号文件有关地方税收若干问题具体实施意见问题》(新地税一字﹝2000﹞072号)。
  76.《关于运输管理费和客运附加费不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新地税一字﹝2000﹞078号)。
  77.《关于驻疆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若干地方税收政策的通知》(新地税一字﹝2000﹞092号)。
  78.《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新地税一字﹝2001﹞15号)。
  79.《关于乌-奎高等级公路“道路通行费”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2001﹞003号)。
  80.《关于普通公路建设营业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新地税流字﹝2001﹞017号)。
  81.《关于高等级公路建设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地税流字﹝2001﹞021号)。
  82.《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新地税流字﹝2001﹞024号)。
  8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征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新地税所字﹝2001﹞120号)。
  84.《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屠宰业免征屠宰税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三字﹝2001﹞003号)。
  85.《关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有关减免税规定的补充通知》(新地税地发﹝2001﹞013号)。
  86.《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新地税一字﹝2002﹞012号)。
  87.《关于对自主择业的军队专业干部执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补充通知》(新地税发﹝2002﹞083号)。
  88.《关于对网吧业营业税有关问题》(新地税函﹝2002﹞164号)。
  89.《转发<关于铁路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地税函﹝2002﹞039号)。
  90.《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受非典疫情影响调整部分行业税收政策的批复〉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在“非典”疫情期间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新地税发﹝2003﹞121号)。
  91.《关于贯彻落实新党发﹝2003﹞17号文件有关地方税收若干问题具体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新地税发﹝2004﹞071号)。
  9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新地税发﹝2004﹞159号)。
  93.《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通集团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财法税﹝2005﹞019号)。
  94.《关于发放<车船使用税纳(免)税手册>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地税函﹝2006﹞011号)。
  95.《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相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新地税发﹝2006﹞027号)。
  二、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0件
  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1994﹞011号)第八条。
  2.《转发<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地税四字﹝1994﹞006号)第五条。
3.《关于加强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4﹞006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二款、第八款、第九款、第十款、第十一款、第十二款、第十三款。
  4.《印发<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新地税四字﹝1995﹞023号)第一条、第四条。
  5.《关于城市房地产税若干政策问题》(新地税一字﹝1997﹞067号)第二、六条。
  6.《关于印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7﹞017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
  7.《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7﹞027号)第一条、第四条、第七条。
  8.《关于自治区不征收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第二批》(新地税一字﹝1998﹞048号)第六条“医疗收费”和第三十条九至十四款“教育劳务”规定
  9.《关于明确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1998﹞060号)第二条。
  10.《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中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新地税四字﹝1998﹞011号)第一条。
  1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非雇员)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地税四字﹝1998﹞016号)第三条。
  12.《关于房管部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8﹞028号)第二条、第三条。
  1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新地税三字﹝1998﹞031号)第四条。
  14.《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2000﹞02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1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电信部门有关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2000﹞061号)第二条。
  1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2000﹞071号)第三条。
  17.《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新地税一字﹝2000﹞091号)第七条。
  18.《关于明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鼓励外商投资若干政策中有关地方税收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一字﹝2001﹞024号)第二、三、四、五条。
  19.《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新地税发﹝2002﹞150号)第六条、第十一条。
  20.《关于印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邮电通信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地税发﹝2004﹞22号)第四条。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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