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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电脑版发票领购簿有关问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两个减负”精神,经研究决定启用电脑版发票领购簿,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电脑版发票领购簿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和普通发票领购簿合二为一,使用综合征管软件系统打印,启用后纳税人无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领购普通发票,均使用同一本发票领购簿。
  二、为避免浪费,自2007年11月1日起,电脑版发票领购簿与原手工版发票领购簿同时使用。目前各地库存的手工版发票领购簿已经使用完的,可启用电脑版发票领购簿;各地现有库存的手工版发票领购簿,可使用到2007年12月31日。
  三、自2008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电脑版发票领购簿,停止使用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和普通发票领购簿,取消各类与发票领购相关的手工台帐。
  四、启用电脑版发票领购簿后,发票领购时纳税人应在《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专用收据》第二联签字,发票缴销时,税务人员应在发票领购簿上签字或盖章。
  五、各地在启用电脑版发票领购簿前应自行调试打印格式,避免空行或每笔记录间距过大,确保发票领购簿每页能够充分使用。
  六、鉴于电脑版发票领购簿首次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使用,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这次发往各地的数量(详见附件一)是按各地领购发票纳税人总数的50%估算的。请各地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修改意见及时通过“应用系统答复中心/综合征管软件”栏目上报,以便修改后安排加印,确保今后大批量使用。
  七、请各地认真统计2008年度发票领购簿使用数量,在2007年11月30日前通过FTP报送,路径:FTP/centre/区局征管处/章于阗/2008年发票领购簿计划。统计时应充分考虑两簿合一及领购发票纳税人增加等因素,按统一表式(详见附件二)报送。

附件1、2007年发票领购簿发放分配表.DOC
附件2、2008年发票领购簿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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