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法规
|
政策解读
|
视频
|
问答
|
工具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法规
>
广西税收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改版的通知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改版的通知》(国税函﹝2001﹞3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根据文件精神做好旧版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的清理上缴准备工作,并编制新版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的领用计划,按原上报程序于6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计统处。旧票上缴和新票的请领时间另行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相关问答
营业税改增值税 部分企业要收取6%的税率才能开具增值说专用发票 请问是否合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和抵扣期限各是什么概念?
销售货物应收3055元,实收3000元,这如何做会计分录
如果一般纳税人几年前误开给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会有什么后果?需要怎么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前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相关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城市公交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发区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房产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公布农业用土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房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产税、城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
搜索排行榜TOP1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化房产税、城镇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从我省取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发区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外商投资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委托代征单位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
沈阳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收藏中华财税网
|
把中华财税网设为首页
关于中华财税网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