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办发﹝2001﹞1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今年5月至8月,全区地方税务系统开展了机关治安防范和安全工作大检查,对包括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在内的各项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突出整治。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地税机关领导和干部职工的安全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并消除了一大批不安全的隐患,各种安全事故特别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有效的促进了税收工作的开展。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个别单位对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做得不够,一些单位在车辆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失之于宽,失之于严的问题依然存在,以及地税工作任务繁重而需要安排更多的用车与专职司机少的矛盾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等等,所有这些要求我们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始终保持高度重视,不能麻痹大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要求各地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的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车辆车况的检查,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特别要注意加强节假日期间的车辆管理工作,以及严格执行区局关于非专职机动车驾驶员不能长途驾驶车辆的规定,强化机动车驾驶员的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行车意识。同时,各地要结合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把机关安全防范工作和税收票证安全管理、发票印制和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为税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切实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1年10月20日 桂政办发﹝2001﹞169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交通事故频发和重、特大事故上升的情况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高度重视。现就有关情况和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今年以来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情况
1-9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059起,造成2610人死亡、114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832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3.04%、4.32%、14.13%和5.93%,其中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2368起,造成2610人死亡、216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75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9.43%、4.32%和下降6.73%、上升4.60%。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56起,造成284人死亡、349人受伤,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45%、18.16%和8.88%。
今年以来,全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63起,其中:河池地区15起、南宁地区9起、贵港市8起、柳州地区6起、百色地区5起、贺州地区4起、钦州市4起、桂林市3起、梧州市3起、南宁市2起、柳州市2起、玉林市1起、高速公路支队1起。发生事故较多的县(市)有:隆安县4起、河池市4起、贵港市区4起、桂平市4起、天峨县3起、贺州市 3起、鹿寨县2起、三江县2起、融水县2起、东兰县2起、宜州市2起、苍梧县2起、宾阳县2起、灵山县2起。尤其是全区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事故共5起,造成119人死亡、114人受伤。这5起事故中9、10两个月就发生了3起,其中贵州省辖车辆1起。这5起事故的基本情况是:
(一)4月7日0时20分,融水县汽车站驾驶员黄祖如驾驶桂G-30677号双层卧铺大客车由融水县城往杆洞乡方向行驶,当车辆行至省道20253线63KM+700M处时,驶出路左边坠下离路面32米的河中,造成17人死亡、42人受伤。
(二)6月8日1时40分,钦州市汽车客运总站驾驶员邹家斌驾驶桂N-02991卧铺大客车搭乘50人由广东省东莞市往灵山县方向行驶,当车辆行至灵山县佛子镇灵东大桥(20124线20KM+650M)处时,因车速过快,致使车辆腾空驶出路面,撞断大桥护栏后翻下13米深的水库,造成29人死亡、13人受伤。
(三)9月21日4时,贵州省天驻县驾驶员谭光和驾驶一辆挂靠贵州省凯里汽车总公司三穗长途客运公司车牌号为贵H-04018号双层卧铺大客车载50人(核载43人)由广东返回贵州,当车辆行至国道321线721KM+520M转弯处时,因弯道急且没有相关的交通标志和驾驶员疲劳驾驶,致使车辆冲入路边的龙胜勒黄水库,造成36人死亡。
(四)10月3日0时52分,南宁现代交通集团公司汽车运输中心驾驶员李来春驾驶南宁现代交通集团公司汽车运输中心的桂A06999号桂林大宇(核载45人)双层卧铺大客车载49人由南宁开往广东深圳龙岗,当车辆行至国道321线 256KM-75M处时,翻下51米深的路坡后坠入西江河中,造成23人死亡、26人受伤。
(五)10月18日上午8时50分,天峨县一辆车辆号为桂M-40108的客车,从八腊开往县城,在距天峨县城约10公里处坠入红水河中,造成14人死亡、33人受伤、1人失踪。
二、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特点和原因
(一)在混合交通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多。混合交通条件下共发生交通事故8460起,造成1883人死亡、8389人受伤,分别占事故总数的70.16%、72.15%和73.50%。
(二)在乎直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多。在乎直道路上共发生事故8872起,造成1795人死亡、7648人受伤,分别占事故总数的73.57%、68.77%和67.01%。
(三)在无交通控制的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多。今年1-9月,在无交通控制的道路共发生交通事故8132起,造成1734人死亡、8107人受伤,分别占事故总数的67.44%、66.44%和71.04%。
(四)在高速公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多。在高速公路共发生交通事故742起,造成62人死亡、24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896858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29.27%、44.19%、27.18%和38.93%。
(五)长途客运班车夜间行车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非常突出。20时至24时、0时至6时夜间时段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39起、死亡162人,占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3.82%和53.47%。特别是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5起中有4起都发生在凌晨0时至4时,云、贵、川、渝、粤等周边省份的跨省长途客运车辆夜间途经我区而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占一定比例。
(六)农用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事故有较大增幅。全区拖拉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45起,造成155人死亡、744人受伤,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9.89%、17.42%和26.10%;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30起,造成713人死亡、3328人受伤,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33.64%、35.04%和37.07%。
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从客观上看,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建设和交通工具的快速增长,致使道路交通的条件和环境更趋复杂化,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增多。特别是低等级公路的改造,平面交叉、混合交通的道路交通状况与复杂的交通运输工具之间的矛盾加剧。
(二)道路交通运输市场发育不完善、不规范,交通运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尚不适应交通运输业改革后的新情况的要求;公安交警部门警力不适应新的情况。
(三)机动车驾驶员综合素质低下,是事故频发的直接原因。在全区发生的各种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员肇事10222起,造成2002人死亡、980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628495元。分别占事故总数的84.77%、76.70%、85.89%和87.34%。特别是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事故全部是驾驶员单方责任造成的,其中,因采取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交通事故1746起,因违章占道行驶造成1304起,因疏忽大意造成893起,因违章超车造成880起,因超速行驶造成678起,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4.48%、10.81%、7.41%、7.30%和5.62%。
(四)从工作上看,主要是各级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够深入扎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尚不健全,各项措施还未真正落到实处,全社会齐抓共管交通安全的局面尚未真正形成。
这些情况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
三、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
为坚决有效地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作为一项紧迫而严肃的重大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分析本地区交通安全形势,切实汲取重特大事故的教训,制订有效的工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交通、农机、工商、城建等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交通安全。所有交通运输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对所管理的承包、租赁等驾驶人员的安全运行承担管理责任。
(二)集中整顿客运车辆的营运秩序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对各类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对客运车辆的营运秩序进行集中整顿,切实防止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尤其要加强对载客超过10人车辆的集中整顿,所有载客汽车驾驶人员必须逐一接受安全教育,所有车辆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措施检查,凡存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一律停止营运。
(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
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布置交通部门尽快加强对辖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健全各种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凡能够通过工程措施改造的危险路段,各级政府要投入足够的资金进行改造,这项工作必须于今年内完成。因整改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机动车辆特别是公路客运车辆的管理。各级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执法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辆的驾驶员的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检验的技术标准对机动车辆特别是营业性客车的安全性能进行重点检查,对检验不合格以及擅自改装、改型和报废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牌证,已经办了牌证的一律收回;对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车型和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改,在达到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检验确认后方可投入运营。要严把驾驶员考试关,确保驾驶员考核质量,坚持防止不具备合格技能的人员进入驾驶员队伍。客运单位和运输企业要加强对本单位挂靠、租赁、承包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凡因超载、疲劳驾驶或驾驶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车辆而造成重大以上事故的,除追究驾驶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和政府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公安机关、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组织及有车辆单位要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对典型的重大事故,在事故原因查明后要及时公开报道,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深刻汲取教训,大力营造反违章、防事故、保畅通的社会氛围。
各地、市要立即将本通知传达到县、乡人民政府、所有运输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迅速在本地区开展一次广泛深入、扎实有效的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并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