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经贸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各地市经贸委(局)、国家及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公布的《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二批)转发你们,请认真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生产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加快我区环保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工业环保治理的技术水平。本批目录继续执行国经贸资源﹝2000﹞159号文的有关规定和鼓励政策。
附件: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二批)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