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于《发票领购簿》有关行政许可问题的批复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发票领购簿〉有关行政许可问题的请示》(南市国税发〔2007〕26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综合征管软件中办理批准纳税人发票领用变更时,无法在发票领购簿“核准使用发票情况”栏追加打印的问题,我们已将此情况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在发票领购簿打印设置问题解决之前,你局可采取手工填写的办法在发票领购簿“核准使用发票情况” 栏填写发票批准领用变更情况,并由经办人在“备注”栏签章,以示负责。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