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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市地税局、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为加强全区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与建筑业营业税增幅相匹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增幅匹配
  2011年以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核查、促进重大项目结算、强化建筑业营业税征收”为重心,通力协作、严格督查、狠抓落实,效果显著。2011年,全区建筑业营业税收入81.6亿元,同比增长21.4%。2012年1至5月,全区建筑业营业税收入同比仅增长7.4%,建筑营业税增幅仍然低于固定资产投资增幅22.2个百分点,与2012年上半年目标要求差距15.6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与建筑业营业税增幅匹配问题,不仅关系到全区财政收入目标的实现,而且关系到全区相关经济指标的协调发展。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要根据“十二五”规划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制定详细计划和科学方案,从年初起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全区建筑业营业税与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差异,确保建筑业营业税与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匹配。
  二、加强领导,化解征收难题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发改、财政、地税、统计等有关部门,团结协作,进一步加大对建筑业营业税征管工作的支持力度。尤其要加大对各投资项目的帮扶力度,加快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拨付,协调金融部门提高对贷款投资项目的贷款发放进度,确保各投资项目能如期开工建设、及时结算。对已结算工程款的投资项目,要加大税款征缴力度,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应收尽收;对形成工作量但没有结算的,要优先安排结算,及时化解征收难题,提高建筑业营业税征缴入库进度。
  三、加强配合,强化管理合力
  自治区将根据建筑营业税与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匹配情况,适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加强征管的措施。自治区发改委要及时通报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进展有关情况,自治区统计局要及时通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信息;自治区财政厅要及时通报全区财政收支情况等有关信息;自治区地税局要及时通报重大投资项目建筑业营业税缴税情况、欠税情况和增长比率等有关信息。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各方面反馈的信息加强建筑业营业税款核查,并将有关核查情况及时反馈各地、各部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召开分析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营业税相关管理。
  四、强化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自治区将把固定资产投资与建筑业营业税增幅匹配情况纳入到各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和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各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发改、统计、财政和地税等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和建筑业营业税增幅情况,逐一对照,落实到项目,找出差距;要针对差异,分析原因,制定对策;要层层建立挂钩联系点,切实加强投资核查、征管调查、收入督查,确保投资数据真实可靠以及建筑业营业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要根据检查发现的新动态、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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