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中共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党组: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是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全国各族人民沿着党的十六大指引的方向满怀信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这次全会,对于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0号)、《中共广东委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粤办发﹝2003﹞22号)和省直工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粤直党工发﹝2003﹞7号)有关要求,现就全省国税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全会的重大意义
认真学习领会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国税机关要抓住重点,通过理论辅导、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会文件,深刻领会全会精神。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代表中央政治局所作工作报告的精神,充分认识党内政治生活的这一创举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建设政治文明的深远意义;要认真学习《决定》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提出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进一步认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形势和强化税收征管、推进税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学习《建议》,深刻认识党中央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既体现保持宪法稳定而又体现与时俱进,有利于宪法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作用的现实意义。各级领导和国税机关要发挥学习的带头作用,引导广大税务干部职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项税收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实际,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也为税收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各级国税机关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中要着重做到四个结合:一要与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相结合。各级党组和机关一定要结合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税收工作。二要与实现今年的税收工作目标相结合。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十个方面任务与我们的工作直接或间接相关,各级国税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完成今年税收工作任务之中,严格依法治税,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增长。三要与加强系统的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各级党组和国税机关要乘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的强劲东风,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要全面加强国税系统诚信建设,积极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税务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国税干部职业道德水平和整体素质,努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服务规范的国税干部队伍。四要与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努力实现依法治税的目标相结合。各级国税机关要不断深化改革,规范税收执法,完善税收征管体系,为推动我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三、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加强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和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各市局要制定出本单位的学习计划,于12月上、中旬集中2至3天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决定》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把握精神实质。要以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把全省国税系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引向深入。要以抓好各级国税部门领导干部的学习为重点,带动本单位、本系统学习贯彻活动的开展。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在“结合”上下功夫,找准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从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出发,研究提出创新工作的思路和措施,确保学习贯彻取得实际成效。
各市局党组要将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有关情况于12月20日前书面报省局(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