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佛山市精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请示的批复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的请示》(佛国税发﹝2003﹞95号)、《关于申请省局授权和扩大行政审批权限的请示》(佛国税发﹝2003﹞96号)收悉。经研究,你局申请扩大审批权限事项之“农村信用社呆帐核销2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审批”、“内资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5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审批”等两项审批事项,省局已在最近下发的《关于下放企业所得税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税发﹝2003﹞240号)中做出相关规定。其它请示事项,鉴于目前有关条件尚未成熟,不予批准。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