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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部分旧版发票延期使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粤地税函﹝2005﹞231号)的精神,为避免浪费,依有关业户的申请,我局同意广东国际国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370间企业的旧版冠名发票可在广东省内延期使用到2005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
 广州市批准延期使用到2005年12月31日的旧版冠名发票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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