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2005年第十批软件产品名单的通知
广州、中山、珠海、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经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审核并报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登记的我省2005年第十批共41件软件产品已确定,现将名单(见附件)下发给你们。请各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省局《关于下发广东省软件产品名单的通知》(粤国税函﹝2001﹞4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及时落实有关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关于报送我省2005年第十批软件产品登记清单的函
粤信厅函﹝2005﹞867号
省国家税务局:
为落实《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1﹞18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精神,按照信息产业部《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5号令)的要求,我厅审查批准了我省2005年第十批共41件软件产品,并已报信息产业部备案,现将软件产品登记名单附上,请予以落实有关税收政策。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