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配合国家税务总局综合征管软件(以下简称CTAIS软件)2006年10月8日正式上线,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日前我局网上办税系统的改造已基本完成,并顺利通过了功能模拟和性能模拟测试。为切实做好网上办税系统改造的宣传,争取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我局网上办税系统的平稳过渡,现将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此次宣传工作是否准确、及时、到位,关系到我局网上办税系统的平稳过渡。网上办税系统的正常运行对缓解办税大厅征收窗口申报压力、优化纳税服务起到了重要作用,为CTAIS软件上线后的正常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因此,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对外宣传工作。
二、迅速行动,落实到位
为保证功能改造后相关纳税人能够顺利进行网上申报,各单位应按市局下发的对外公告迅速组织好向相关纳税人的宣传工作,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宣传栏、手机短信平台等载体将有关公告内容广而告之辖区内的纳税人,使其明晰调整变化的内容,指引纳税人及时下载阅读新的网上办税手册,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纳税人派发宣传资料,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具体安排
(一)2006年9月20日前市局将通过广州市国税局网站、12366热线自动语音提示向纳税人发布公告。
(二)各征管单位应在2006年9月29日前通过各种渠道将公告内容通知相关纳税人。
四、注意事项
(一)各征管局应于2006年9月27日前确定必须到前台办理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特定外商投资企业名单,并于2006年9月29日前及时通知相应的外商投资企业。该部分纳税人从2006年第三季度起,必须到所辖征管局前台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不再通过网上办税系统申报纳税。各征管局在通知有关纳税人的过程中,应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因网上办税系统暂未实现对具有汇总职能的成员企业在同一纳税期内进行2次以上内资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功能,具有汇总职能的成员企业需到经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三)为保护网上办税系统资源的有效使用,出口退税预审功能对单批预审产生的疑点设定了上限,纳税人单批预审的出口明细记录超过1000条的,需到经管税务机关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预审。
(四)调整后的税务机关内部操作规程及有关要求随后另文下发。
附件: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相关事宜的通告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相关事宜的通告
为配合2006年10月8日起正式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综合征管软件,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将同步升级改版。为确保相关纳税人能够顺利进行网上办税,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增值税
一、从2006年10月8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的流程由原来的“先到前台IC卡报税,然后进行网上申报、缴税”调整为“先进行网上申报、缴税,然后到前台IC卡报税”(详细内容见附件)。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报税资料和电子数据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前台一并办理纳税申报和IC卡报税。
二、增值税网上申报、消费税网上申报、出口退税预审的部分功能和填报要求已发生了调整,纳税人可在广州市国税局网站的“下载专区—业务文档—网上办税手册”栏目中下载新的网上办税操作指引。
●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一、通过网上办税系统申报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必须按照新的预缴报表的填报要求,对照填报网上的预缴报表。
二、因网上办税系统暂未实现对具有汇总职能的成员企业在同一纳税期内进行两次以上内资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功能,具有汇总职能的成员企业需到经管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纳税申报。
三、为避免因网上申报不成功,造成逾期申报的情况,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网上办税系统于10月28日暂停。在此期间,纳税人需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纳税申报。
四、内、外资企业对网上办税系统产生的应征税款认为有误的,可在10月20日后到经管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直接办理申报。
● 出口退税预审
纳税人在网上办税系统进行出口退税预审,单批预审的出口明细记录超过1000条的,预审时如系统提示因疑点数量过多而中断的,该批申报需到经管的税务机关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预审。
● 网上办税系统的访问地址
升级后网上办税系统的访问地址不变,纳税人仍可按照原地址登陆广州市国税局网上办税系统。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12366-1广州国税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登录广州市国税局网站(www.12366.gov.cn)查询,也可直接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并索取宣传资料。
附件: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新流程
第一步:纳税人按有关规定准确填制电子申报表,其中专用发票的销售收入必须与税控IC卡中的开票数据相一致。
第二步:纳税人在申报期内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将申报资料电子数据上传到网上申报受理平台。通过受理的系统提示“文件上传成功,后台正在处理申报,您可以通过申报结果查询功能稍后再查询结果!”。
第三步: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结果查询”查看网上申报是否成功。网上申报后台系统对纳税人上传的申报数据进行勾稽关系比对校验,比对相符的网上申报系统接收申报信息,纳税人在网上按申报的应纳税额通过ETS划缴税款,并在网上打印当期申报表(包括申报主表、附表);比对不符的网上申报系统不接收申报,纳税人必须携带申报资料、IC卡报税资料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到经管税务机关上门进行申报纳税和IC卡报税。
第四步:纳税人完成网上申报、缴税后,应在纳税申报期内携带网上打印的纸质申报表(包括申报主表、附表)、报税资料及税控IC卡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进行报税,申报前台对纳税人申报销项数据与IC卡报税数据进行比对。比对相符的税务机关对税控IC卡进行解锁并退回纳税人,当期报税申报工作完结;比对不符的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要求调整有关申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