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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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