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2007年第三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变更情况的通知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2007年第三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变更情况的通知》粤信厅函〔2007〕5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关于2007年第三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变更情况的通知
粤信厅函﹝2007﹞59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五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89项软件企业变更和11项软件产品变更情况予以发布(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