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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相关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2008年度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相关工作的通知》(穗饲办﹝2007﹞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穗饲办[2007]15号.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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