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法规
|
政策解读
|
视频
|
问答
|
工具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法规
>
广东税收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租赁房产加装修房产设备征收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租赁房产加装修房产设备是否征收房产税的请示》(梅地税发〔2008〕146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请示》中你市金融、保险等部门的营业网点采取租赁形式租入房产,上述承租人不是该房产的纳税人,因此,其加装修房产、设备等不应征收房产税。
相关问答
首套房,房产证已满5年,是否要上20%的个人所得税?
保税盘清零问题?
关于折旧的残值问题。
资产减值损失和坏账准备的分录问题?
企业所得税年报里的工资薪金支出问题
相关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城市公交站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公布农业用土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发区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房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房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产税、城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
搜索排行榜TOP1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化房产税、城镇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从我省取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发区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外商投资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委托代征单位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
沈阳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收藏中华财税网
|
把中华财税网设为首页
关于中华财税网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