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新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宣传、培训等各项推广应用工作。
二、市局不统一印制纸质报表,纳税人可登陆市局互联网站(http://www.12366.gov.cn)下载使用,位置为“纳税服务-下载专区-业务表格-所得税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