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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全责征收上线时间安排的通知

广州、珠海、佛山、韶关、河源、惠州、东莞、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强化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促进省级统筹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23号)的要求,围绕2009年1月1日起推行社会保险费上大集中征管系统全责征收的工作目标,各市局全力以赴做好全责征收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向省局提交了上线申请。为确保上线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经与省劳保厅协商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阳江、清远、韶关、肇庆、河源、惠州市2009年1月份上线;
  (二)珠海、湛江、茂名市2009年4月份上线;
  (三)佛山市2009年6月份上线;
  (四)广州市、省直属分局(省属社会保险费)2009年7月份上线;
  (五)东莞市上线时间待定。
  二、有关要求
  (一)在上线过程中,各单位要组织好上线工作顺利和平稳进行,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二)各单位要详细研究上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应急方案,解决突发性问题。
  (三)对上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与社保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妥善处理。
  (四)各单位在上线时,要密切监控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入库,防止出现收入大幅度下滑的情况。
  (五)对涉及大集中征管系统方面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向省局上线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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