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全责征收上线时间安排的通知
广州、珠海、佛山、韶关、河源、惠州、东莞、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强化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促进省级统筹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23号)的要求,围绕2009年1月1日起推行社会保险费上大集中征管系统全责征收的工作目标,各市局全力以赴做好全责征收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向省局提交了上线申请。为确保上线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经与省劳保厅协商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阳江、清远、韶关、肇庆、河源、惠州市2009年1月份上线;
(二)珠海、湛江、茂名市2009年4月份上线;
(三)佛山市2009年6月份上线;
(四)广州市、省直属分局(省属社会保险费)2009年7月份上线;
(五)东莞市上线时间待定。
二、有关要求
(一)在上线过程中,各单位要组织好上线工作顺利和平稳进行,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二)各单位要详细研究上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应急方案,解决突发性问题。
(三)对上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与社保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妥善处理。
(四)各单位在上线时,要密切监控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入库,防止出现收入大幅度下滑的情况。
(五)对涉及大集中征管系统方面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向省局上线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