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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一批备案名单的函的通知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经贸委《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一批备案名单的函》(粤经贸函〔2009〕319号)转发给你局。省局《关于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5〕566号)中的“按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按省经贸委提供的备案名单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一批备案名单的函

  粤经贸函〔2009〕319号
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现将我委登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一批共1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一批)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十日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一批)

  序号  市场主办单位名称  市场名称  市场地址  邮编  法人  电话  传真
  1 珠海市众大利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珠海市众大利二手车交易市场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白藤六路7001号(汽车展销中心) 519100 叶主任 0756-5569288 0756-556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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