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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部分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证明样式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部分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证明样式的通知》(国税函﹝2009﹞395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为了便于各地在实际工作中理解和对照,省局将有关证明样式进行了翻译(见附件),供大家参考。
  附件:多国税收居民证明中文版(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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