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2010年度广东省符合资质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分所﹞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核,现将我省2010年度符合资质,可以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分所)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有关备案事项按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函﹝2008﹞680号)规定办理,请各市国、地税务机关对已登记备案的事务所在办税大厅进行公示。
附件:2010年度符合资质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税务师事务所(分所)名单(第一批)
2010年度广东省符合资质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分所)名单(第一批)(排名不分先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