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广东税收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0年第一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变更情况的通知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0年第一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变更情况的通知》(粤经信软信函〔2010〕5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六日
  关于2010年第一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变更情况的通知
  粤经信软信函﹝2010﹞57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9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25个软件企业和23项软件产品变更(变更事项见附件)。
  附件:2010年第一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证书有关事项变更清单
 2010年第一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证书有关事项变更清单.doc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