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江门市国家税务局,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第二十一批备案名单的函》(粤经信商贸函﹝2011﹞1383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关于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5﹞566号)中的“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供的备案名单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二十一批备案名单的函
粤经信商贸函﹝2011﹞1383号
省国税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委登记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二十一批共3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二十一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二十一批)
序号 |
市场主办单位名称 |
市场名称 |
市场地址 |
邮编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传真 |
1 |
江门市迎宾二手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江门市迎宾二手车交易中心 |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迎宾大道西129号 |
529000 |
赵颖雄 |
13902883845 |
0750-3885782 |
2 |
东莞市联合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东莞市联合二手车交易市场 |
东莞市寮步镇富竹山村富荣路 |
523058 |
刘颖刚 |
0769-83283377 |
0769-83283377 |
3 |
广宁县物资总公司 |
广宁县物资总公司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 |
广宁县南街镇人民路51号 |
526300 |
陈启彬 |
0758-8661827 |
0758-8673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