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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当前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工作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当前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工作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暂停推行期间,需要供应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税务机关要及时恢复供应,并加强管理,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连续运转。
  二〇〇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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