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综合征管软件正式上线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经过全省国税系统的共同努力,我省综合征管软件上线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为确保综合征管软件的安全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1月1日起,综合征管软件正式上线运行,晋TAIS系统作为应急系统备用。
二、2006年1月1日至2月28日,对由未采集录入综合征管软件的企业结存发票而产生的验票、缴销业务在晋TAIS系统中处理,其他税收征管业务均通过综合征管软件系统进行处理。
三、从2006年3月1日起,晋TAIS系统将全面关闭,所有征管业务都必须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处理。
四、为确保动态数据期初结转工作的正常进行,各市应于2005年12月31日18时前,将已录入综合征管软件的会统期初数据填制《综合征管软件期初数据结转情况表》(见附件一)上报省局,电子文档上报地址为省局技术支持网站(http://70.16.16.66)“动态数据录入情况反馈”栏目。全省执行期初数据结转的时间统一为2006年1月1日,届时各地有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按照省局统一要求进行期初结转。
五、综合征管软件运行期间,省局将全面提供业务支持和技术支持,各地可通过热线电话、RTX、技术支持网站等途径呼叫省局支持人员或上报问题。对于需要省局从后台数据库解决的问题,以市、县级国税局为单位填制“综合征管软件重大问题后台修改申请表”(附件二),经市国税局分管领导审核签章后,传真上报省局推广办。传真电话:0351-2283097。
六、各市要高度重视综合征管软件的上线工作,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积极协调,合理安排征期内工作。对于管辖范围大、纳税户数多的单位,可按纳税人的类型或行业采取分期、分批等方式进行申报征收;对纳税人在申报纳税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问题,要向广大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确保征管业务工作有序运行。
七、为了更好地满足综合征管软件上线要求,省局将于近日下发《税收征管岗责体系》、《综合征管软件工作流模板》、《综合征管软件简要操作规范(试行稿)》等。市、县级国税局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确保各岗位操作人员规范操作,保证综合征管软件高质量、高效率运行。
附件:(略)
1、综合征管软件期初数据结转情况表
2、综合征管软件重大问题后台修改申请表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