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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业务管理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山西省国税事业2005—2010年发展规划》,现就加强税收业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税收业务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近年来,全省各级国税部门按照省局的总体部署,深化征管改革,完善征管机制,夯实征管基础,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管理强税”战略稳步推进,税收业务管理迈出实质性步伐。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征管基础不实和税源管理薄弱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纳税服务需要进一步优化,税收信息化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征管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税收业务管理是税收工作的主体,也是税收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加强税收业务管理,是贯彻落实总局新时期税收征管总体要求、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管理能力、巩固管理基础、实现管理突破的重要举措,是顺利实施管理强税发展战略,推进税收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科学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国税机关务必充分认识加强税收业务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强化税收业务管理作为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税收业务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二)加强税收业务管理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管理强税战略为主线,以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夯实管理基础,完善管理机制,注重信息应用,解决突出问题,狠抓工作落实。
  (三)根据全省六年发展规划,从现在起,到2010年,税收业务管理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征管基础规范化,征管手段现代化,业务管理科学化,税务稽查效能化。
  (四)征管基础规范化的具体目标是:基本制度健全,基本资料齐全,基础数据准确,基本业务规范,基本程序到位,基层工作落实。
  (五)征管手段现代化的具体目标是:税控器具的税源控管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电子征收成为税款征收的普遍方式,全面推行业务运作网络化,更加注重自动化在数据领域的应用,纳税服务方式呈多元化格局。
  (六)业务管理科学化的具体目标是:以机制建设为重点,基本建立管住户籍、管好发票、税基核实的税源控管机制,审核严密、严格执法、征收规范的依法征收机制,科学高效的以查促管机制和以征管质量为核心内容的税收业务管理考核机制。
  (七)税务稽查效能化的具体目标是:涉税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业和地区税收秩序持续好转,以查促管能力明显增强,涉税违法行为处罚比例和查补税款入库比例进一步提高。
  三、以规范为重点,着力加强基础管理
  (八)规范征管制度。要在认真清理的基础上,本着简明、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原则,对现有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票证管理、计划统计、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纳税服务等各方面的制度规定,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基本形成涵盖税收征管全过程的征管基础制度体系。
  (九)规范征管资料。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合法、有效、实用的原则,建立统一的征管资料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类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的管理;积极研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征管档案资料的自动化管理,确保征管基础资料齐全可靠。
  (十)规范征管数据。要高度重视信息数据对夯实征管基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得力措施,着力从征管基础数据的录、审、调、存、传、用等环节加强管理;加强数据采集工作,对纳税人报送的电子数据要及时进行整理和转换,对纳税人纸质报送的各类申报、财务数据要及时组织人员认真录入,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建立数据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数据审核,强化数据监控,注重质量考核,特别要提高对错误信息和垃圾数据的监控管理和反馈处理能力,以有效防止垃圾数据的产生,切实提高数据质量;要把应由系统处理的数据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切实解决“机外循环”问题,确保数据全面完整。
  (十一)规范征管业务。要认真落实省局的《税收征管业务规范》,加强对征管岗责规范、征管业务规范和征管文书规范工作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征管业务运作规范、流转顺畅。
  (十二)规范软件操作。要认真落实省局制定下发的《综合征管软件操作规范》,研究制定其他应用软件操作标准,加强培训,强化操作,开展比武,进一步提高各类应用软件操作水平。
  四、以强化措施落实为关键,着力加强税源管理
  (十三)加强户籍管理。密切与工商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纳税人设立、变更、注销等信息的定期互换制度,实现双方登记信息的顺畅交换和有效共享;加强与技术监督、地税等部门的联系,广泛获取纳税人户籍信息;加大清理检查各类登记户数的力度,建立户籍巡查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管户巡查,及时发现和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强对非正常户、未达起征点户的管理,并综合各地经验,制定非正常户和未达起征点户管理办法;要积极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建立协税护税网络,充分发挥社会化协作在管户管理中的作用。
  (十四)加强发票管理。要重视运用“以票控税”管理手段,加强对发票印制、发放、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各个环节的管理。积极研究简并普通发票种类、增强普通发票防伪功能的办法和途径,加强发票印制管理。建立健全发票调拨制度,完善发票调拨程序,强化发票领取手续和资料的审核,加强发票发放管理。积极完善发票领购资格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发票限额限量供应措施,突出发票“验旧购新”管理,进一步强化发票领购管理。督促用票单位和个人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制度,积极推行普通发票摇奖和违法违章举报奖励活动,促进纳税人规范用票和如实开票。抓好税控收款机推广工作,着力解决后续管理及其数据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其税源控管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检查和惩处力度,有效遏止各类发票违法行为的发生,基本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奖励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推行机器开票的发票管理新机制。
  (十五)加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按照征管工作重心向税源管理转移的要求,积极充实管理员队伍,使管理力量与税源管理任务基本相匹配;普遍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手册,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底稿制度,制定税收管理员操作指南和作业标准,从手工上初步解决税收管理员“干什么、怎么干、干了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和不该干什么”的问题,基本形成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税收管理员工作机制。
  (十六)加强税收分析。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统计、银行、行业主管等部门的联系,逐步建立经济信息交换制度;切实重视税收分析作用,围绕税收收入、经济税收相关度和征管质量三个重点‚大力开展税收弹性分析、税负分析、税源分析、税收关联分析和管理质量分析,基本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税收分析机制。认真落实省局《税负预警管理办法》,开展调查,研究、解剖本地区和行业税负差异的根本原因,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
  (十七)全面开展纳税评估。纳税评估是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要认真落实总局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加强教育,增强责任,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纳税评估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推动纳税评估工作扎实开展。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产业结构和产业特点,不断充实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资金交易、价格变动等信息资料,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按照“管用、有效”的原则,建立具体实用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的准确性。利用省局开发的纳税评估软件,结合手工评估,重点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核实征收所得税的企业进行评估。全面落实省局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按照评估分析、约谈举证、调查核实、评定处理等程序,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系统评估,做到有的放矢,有效管理。加强评估案例收集整理,定期开展评估培训和评估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评估能力。
  (十八)加强税种管理。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以“一四六小”为抓手的增值税管理;研究探索行业管理规律,逐步建立健全涉及各个行业的增值税管理办法。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加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管理,建立健全以严格申报、规范预缴、依法审批、精细汇缴、科学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所得税管理机制。加强出口退税管理,进一步完善征退结合机制,创造条件,积极探索和试点征退税一体化管理。借鉴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思路,从各税种税基之间的内在联系入手,抓住关键环节,研究建立各税种综合管理机制,进一步核实税基,控管税源。
  五、以征收率高为目标,着力加强税款征收管理
  (十九)加强申报审核。窗口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认真审核增值税、所得税等各类申报资料的齐全性和各类资料数据逻辑关系的一致性。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抵扣认证、纳税申报受理、IC卡报税、票表税比对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推行“税库银联网”缴款方式,尽快实现“一窗式”表税比对。加强对比异常情况的审核和比对结果处理情况的复核,积极推行总复核监控管理系统,采取人机结合的手段,对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报税等基本信息数据进行总量比对、质量评估、监督检查、统计分析,实现对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过程的有效监控。
  (二十)加强收入监控。加强收入分析与预测‚研究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完善收入预测机制,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加强年度、季度和月度收入分析,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重大因素,并采取措施积极解决。按照收入进度分析向收入质量分析转变的思路,建立收入质量分析体系,确定组织收入评价新标准,进一步加大组织收入工作监控力度。
  (二十一)加强税款征收。坚决执行“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格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制定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办法,严肃税款批缓。加强与银行、国库的联系,及时掌握纳税人纳税情况,发现不缴库或缴库不足的‚要立即到欠税户实地了解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虚假交易、逃税或失踪逃逸等问题;要及时掌握欠税人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等信息,定期公告欠税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并依法加收滞纳金;退税企业有欠税的,要在办理退税的同时将欠税清缴入库。要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力,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批准权限,用好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把该征的税坚决收回来,确保应收尽收。
  六、以抓住两个重点和提高两个比例为主线,着力加强税务稽查
  (二十二)突出稽查重点。要紧紧扭住案件查处和税收专项检查这两个重点,坚决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继续抓好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发票偷逃税款,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偷税等案件查处工作;继续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建立以分级分类稽查为主要方法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机制,有效监控重点税源,避免发生重大税款流失,促进行业税收秩序得到有效规范;选择整体税负偏低、案件线索指向集中、征管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作为重点,开展地区税收专项整治,净化税收环境,促进重点地区税收秩序明显好转。
  (二十三)加强稽查指导。要以稽查业务、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制定制度,建立机制,进一步加强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指导;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对批转下级稽查部门查处的案件,上级稽查部门必须跟踪管理,对上级督办的案件,下级必须有部署、有落实、有报告;强化上级稽查局的案件查处指挥权,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把提高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比例和追缴税款入库比例作为评价稽查成效的重要指标,基本形成以案件查处、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为纽带,上下联动、指挥有力、信息畅通、反应灵敏的稽查工作体系。
  (二十四)强化以查促管。要本着以稽查促进管理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典型案例、专项检查行业以及专项整治地区的分析,研究偷骗税分子作案手段,掌握税收违法活动规律,查找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漏洞,并整理和归纳成稽查建议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和上级稽查部门,进一步促进税收业务管理。
  七、以社会满意为目标,着力优化纳税服务
  (二十五)抓好办税服务厅服务。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依法规范服务内容、程序、方式和手段,并结合实际制定全省统一的办税服务厅服务工作规范;进一步优化办税场所布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按照“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类主体窗口基本要求,合理设置窗口数量,进一步优化窗口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需要;突出抓好《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承诺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站式”服务制、公开办税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让纳税人满意和社会各界满意。
  (二十六)抓好税务网站服务。要进一步完善税务网站功能,及时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拓展网上咨询、预约服务、程序下载、网上投诉、事项告知等便捷高效的服务渠道,为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服务;要利用税务网站这个平台,全面了解纳税人关心的热点和难点,确定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纳税服务的重点。
  (二十七)抓好12366电话服务。按照总局安排,做好12366纳税服务系统和手机短信平台推广工作,并结合实际,改革现有管理模式,实行省局集中管理;抓好12366与综合征管软件、其他税收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基本实现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纳税服务多元化。
   (二十八)抓好多元化申报缴税。在方便纳税人、降低纳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下,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电话申报和银行网点申报,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企业纳税人以网上申报为主,个体工商户以电话申报和银行网点申报为主。要借助金融系统现代化的结算方式,改进纳税人缴税方式,方便纳税人依法纳税。
  八、以信息化为支撑,着力提高业务管理科学水平
  (二十九)完善应用系统。要针对业务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高端查询、数据核对、数据质量监控、纳税评估、管户信息核对、税收管理员平台、增值税总复核等7个应用软件,并适时在全省推广,以有效解决制约税收业务管理的瓶颈问题,基本实现税收信息应用自动化。
  (三十)搞好信息应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重在应用。要充分发挥现有信息系统的功能,科学运用内部和外部数据资源,提高数据综合加工、分析和利用水平,深度挖掘税收业务管理过程中所蕴涵的规律性和趋势性信息,为税收业务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继续开展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推广工作,加强后续管理,抓好数据利用。保证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能够快捷地查询和使用相关数据,省局和市局要利用数据搞好税收经济分析,并建立数据定期发布制度,指导基层开展纳税评估和税源管理。
  九、加强税收业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三十一)加强联系,形成合力。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税收业务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税收业务管理的领导。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税收业务管理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业务管理分析会,协调各部门工作,研究管理重点,解决薄弱环节,形成管理合力,促进业务管理。要实行业务管理联系点制度,省局、市局业务管理部门要确保每年有一定时间到基层联系点调研,以增强业务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十二)统筹协调,服务基层。省市两级机关要本着立足全局、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要求,按照业务相关性和时间要求,整合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统一向下部署。基层机关要指定一名局领导主管任务整合工作,将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分出轻重缓急,理出头绪,统筹安排。凡是通过综合软件能够生成的报表,一律不得要求基层层层上报,确需基层上报的数据不得重复报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以便腾出精力,专心管理。
  (三十三)创新管理,重点突破。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查找本单位业务管理的薄弱环节,选准业务管理的突破口;要紧紧围绕影响税收业务管理的瓶颈问题、群众对管理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牢固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力争取得业务管理新突破。
  (三十四)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认真总结基层业务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不同层次、不同侧面的先进典型;实施先进典型动态管理,建立典型长效机制,确保典型树得牢、立得住、效果好;做好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导作用,使基层机关和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你追我赶、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省局将在适当时机进行税收业务管理检查和观摩,达到开阔视野、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推动业务管理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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