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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收购报废汽车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省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废旧物资经营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发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在收购报废汽车中反映出一些问题,经研究‚补充通知如下:
  鉴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收购报废汽车的特殊性,对持有《山西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的14户企业(企业名单附后)‚在回收整体报废汽车过程中,不再代扣代缴增值税税款。

  附件: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1. 山西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
  2. 太原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3. 山西正通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4. 大同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5. 朔州市物通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6. 忻州市金回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7. 阳泉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
  8. 山西晋中市金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9. 长治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
  10. 晋城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
  11. 临汾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
  12. 吕梁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
  13. 运城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
  14. 山西正通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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