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主体资格的批复
晋城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高效机械化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晋市地税发﹝2007﹞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高效机械化改造项目,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发改规划准字﹝2007﹞012号)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的具体改造内容为依托原有矿井,改造运输系统,配套主要生产环节,装备综采、综掘设备,实现一井一面高产高效百万吨矿井,国产设备投资额8038万元人民币。经审核,该企业符合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主体资格,请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的规定据实办理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事宜。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