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山东税收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法﹝1999﹞104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