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招商银行营业税缴库级次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招商银行营业税缴库级次问题的通知》(鲁财预﹝2000﹞2号)已明确规定凡在山东境内设立的招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青岛除外),其缴纳的营业税除中央部分外,均属省级收入,就地缴入省级国库。各地要严格按规定组织入库。
附件:关于明确招商银行营业税缴库级次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招商银行营业税缴库级次问题的通知
鲁财预﹝2000﹞2号
各市、地财政局:
省政府《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意见》﹝鲁政发﹝1994﹞1号﹞明确规定,银行营业税(含省级非银行金融企业营业税)为省级财政收入。据此,凡在山东境内设立的招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青岛除外),其缴纳的营业税除中央收入部分外,均属省级财政收入,就地缴入省级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