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工作中税务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的要求,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进行合并,组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现就公司合并工作中税务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变更登记问题
新组建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及所属各级分公司以原联通山东分公司及各级分公司为载体进行变更登记,目前变更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各主管地税机关应要求纳税人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变更后的相关税务登记信息(包括财产登记信息),并对核心征管系统中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
二、关于注销登记问题
原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及各级分公司进行注销登记,其所有债权、债务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承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就注销登记问题专门请示省局,希望能在2009年5月底前完成登记注销工作。各主管地税机关应及时受理注销申请,按规定程序尽快清理税款、收缴发票及相关证件,并及时将注销信息传递给国税部门。
附件:
主管税务机关信息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