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部网站及其应用系统升级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外部网站建设,提高应用系统运行效率,强化安全管理,我局拟对外部网站及其应用系统进行升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随着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局网上办税业务进一步拓展,外部网站及其应用系统愈来愈成为税收业务系统的重要支撑。为更好地为全市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针对目前外部网站及其应用系统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单点故障等问题,着眼于现阶段的业务需求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预期,我局外部网站及其应用系统的升级势在必行。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升级时间
鉴于外部网站及其应用系统升级的复杂程度,经研究决定,此次升级时间定为2010年1月22日8时至2010年1月25日8时。
(二)升级期间将暂停运行的系统
系统升级期间以下应用系统将暂停运行:外部网站、网络发票、网上办税(包括各税种网上申报、出口退税网上申报、防伪税控远程认证、货运发票远程认证、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等)。
(三)市局各处室工作分工
信息中心:负责实施外部网站及其应用系统进行升级,负责系统搬迁升级的技术实施和安全保障。具体包括场地环境准备、网络线路铺设、设备搬迁安装调试、数据库备份迁移、系统恢复测试等技术工作。
货劳处:负责协助基层局将网络发票系统中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的“在线开票”方式改为“离线开票”方式,配合信息中心做好系统恢复和测试等工作以及其他涉及相关业务的工作。
办公室:负责对外宣传。具体包括在相关的媒体进行公告宣传,并与青岛市政府政务监督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以期取得多方谅解,确保升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纳税服务处:负责对基层局和纳税人的公告宣传,并做好充分的说明解释工作。
(四)基层局要切实抓好如下工作:
1.各基层局应向纳税人和内部工作人员说明外部网站及其应用系统将暂停运行的原因、暂停和恢复的具体时间,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前通知纳税人,合理安排相关业务的办理时间,尽量减轻由此带来的不便。系统升级期间基层局外部网站的维护工作暂停。
2.各基层局须将网络发票系统中“在线开票”方式改为“离线开票”方式,逐户通知使用网络发票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及时下载票源信息。最迟下载时间为购票当日17:30,并告知纳税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票源信息,在我局系统升级改造期间,将无法正常开具网络发票。
3.系统升级期间,由于发票开具信息无法通过网络导入,车辆购置税征收部门须保证纳税人购车信息录入的准确性,避免由于手工录入造成征税信息错误。
三、工作要求
(一)此次升级工作涉及业务系统多,升级过程持续时间长,牵扯面比较广,市局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基层局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工作,通知到位,配合市局顺利完成此次升级工作。
(二)各基层局要在做好通知和宣传解释工作的基础上,对升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相关处室沟通反映,积极主动地配合解决。
(三)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各基层局要将在运行期间的相关情况及时反馈,配合市局相关处室完善系统结构,提高系统性能,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附件:1.外部网站及其应用系统搬迁工作安排
2.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部网站及其应用系统升级的通告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部网站及其应用系统升级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随着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局网上办税业务进一步拓展,外部网站及其应用系统愈来愈成为税收业务系统的重要支撑。为更好地为全市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针对目前我局外部网站及其应用系统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着眼于现阶段的业务需求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预期,我局外部网站及其应用系统的升级势在必行。
一、鉴于外部网站及其应用系统升级的复杂程度,此次升级时间确定为2010年1月22日8时至2010年1月25日8时。
二、升级期间以下系统将暂停运行:外部网站、网络发票、网上办税(包括各税种网上申报、出口退税网上申报、防伪税控远程认证、货运发票远程认证、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等)。
三、网络发票系统中“在线开票”方式将改为“离线开票”方式,请相关纳税人及时下载票源信息,否则在升级期间将无法正常开具网络发票。
四、升级期间网上报税及远程认证系统将暂停使用。请纳税人合理安排相关业务的办理时间,尽量减轻由此带来的不便。
此次升级改造持续时间较长,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您在此期间若有相关需求,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我们将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协助解决。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