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认真开展2010年度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省税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我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收入标准进行了调整,该调整方案已经2010年12月24日省税协二届五次常务理事会批准,并报中税协同意,现予以公布,具体标准如下:
1.申报A级税务师事务所年收入由200万元降为150万元;
2.申报AA级税务师事务所年收入由500万元降为300万元;
3.申报AAA级税务师事务所年收入由1000万元降为500万元。
希望各事务所按新的等级认定标准,结合年检工作,自行申报。具体时间安排,省税协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