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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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