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为加强增值税管理,堵塞漏洞,优化为纳税人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保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推行到位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3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 管理流程的通知》(国税办发﹝2003﹞34号)要求,市局决定,从2003年8月份征期开始,在全市国税系统各征收单位全面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内容
“一窗式”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征收单位办税大厅的纳税申报窗口必须进行 “票表稽核”,以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具体做法是:用防伪税控报税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存根联销项税额信息比对纳税人申报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项税额数据,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不等的则为申报异常;同时,用防伪税控认证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进项税额信息比对纳税人申报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进项税额信息,二者的逻辑关系是,认证系统采集的进项税额信息必须大于或等于申报资料中所填列的上述进项税额数据,不符合这一逻辑关系的则为申报异常。凡属申报异常的,应查明原因,视不同情况分别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在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53号文件所印发的新的纳税申报办法执行前,报税信息、认证信息与申报信息即时比对的具体做法是:用防伪税控报税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存根联销项税额信息比对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所填列的销项税额数据,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不等的则为申报异常;用防伪税控认证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进项税额信息比对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53号文件所印发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二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中所填列的进项税额数据,二者的逻辑关系是,认证系统采集的进项税额信息必须大于或等于申报资料中所填列的上述进项税额数据,不符合这一逻辑关系的则为申报异常。
二、窗口设置
为实现“一窗式”管理,征收单位应当将办税大厅的窗口功能进行归并,即在一个窗口面对纳税人,统一办理防伪税控IC卡报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和纳税申报。不再单独设置报税窗口,对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数量大的可以单独设置认证窗口。
为了保证“一窗式”管理的运行效率,各单位要积极动员鼓励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数量大的企业,采用经总局测试合格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系统”软件,向国税部门报送专用发票抵扣联电子信息进行认证。
窗口设置模式:
(一)“两窗三人”模式
在并列的两个纳税申报窗口中,两人分别临窗受理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及抄报税、认证资料,并负责处理纳税申报事项;第三人在后台,负责处理两个窗口接受的纳税人的抄报税事项。具体流程为,两个窗口接受纳税人的抄报税和申报资料后,将报税卡交后台,由第三人在后台处理抄报税,完成后,将申报资料分别交由两个纳税申报受理人员处理纳税申报事项,包括票表比对工作。
窗口计算机配置方式为,两个纳税申报受理人员各配备一台PC机,处理纳税申报;抄报税人员配备一台装有读卡器的PC机。
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按照“两窗三人”模式,扩展成为“三窗四人”模式,即,三人临窗办税,一人在后“插卡报税”。
(二)“一窗二人” 模式
在一个纳税申报窗口中,一人临窗受理纳税人的抄报税、认证资料和申报资料,并负责处理申报事项;另一人在后台,负责处理纳税人的抄报税事项。具体流程为,窗口接受纳税人的抄报税和申报资料后,由第二人处理抄报税,完成后,将申报资料交由纳税申报人员处理申报事项,包括票表比对工作。
窗口计算机配置方式为,两人各配备一台PC机,其中,一台装有读卡器。
(三)“一窗一人” 模式
在一个纳税申报窗口中,一个人按照先抄报税、认证,后申报的顺序临窗受理纳税人的抄报税、认证和申报事项,包括票表比对工作。
窗口计算机的配置方式为,两台PC机,共用一台显示器、键盘和鼠标,在两台PC机上分别运行报税子系统与征管系统的客户端程序,通过切换器进行系统切换。“窗口”接受纳税人的抄报税和申报资料后,由一人通过切换器依次处理抄报税和申报事项,包括票表比对工作。
上述三种模式中,“二窗三人”模式在设备的利用率和工作效率方面优于其他模式。各单位在推行“一窗式”管理模式时,应当将“二窗三人”模式作为窗口操作的主要模式,如因条件限制,也可选择“一窗二人”或“一窗一人”模式。
按照“一窗式”管理的思路,将报税、认证作为纳税申报的组成部分,因此,要求各单位应在调整、归并后的纳税申报窗口,统一标注“纳税申报”字样,不再单独标注“报税”、“认证”字样。单独设置认证窗口的,应单独标注“认证”字样。
实行“一窗式”管理模式后,纳税申报窗口需要在接受纳税申报时进行“票表稽核”,对“票表稽核”不符的需现场解决,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的时间,各征收单位要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比对异常处理”窗口,专门处理“票表稽核”不符的情况。
三、管理流程
每个纳税人进入办税大厅后,直接到纳税申报窗口递交纳税申报资料、抄报税IC卡或软盘以及需认证的发票抵扣联(抵扣联认证量大的也可单设窗口办理),然后由负责受理工作的税务人员依照先操作抄报税、认证,再操作纳税申报的顺序进行。抄报税和认证信息先由防伪税控系统采集,并形成接口文件。在受理纳税人申报时,必须用防伪税控报税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存根联销项信息比对纳税人申报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项信息,同时用防伪税控认证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进项信息比对纳税人申报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进项信息,从而达到在申报系统中即时比对的目的。
比对结果(相符或不符)必须记录,并可以查询打印。
(四、五、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