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做好增值税数据分析应用工作,不断提高增值税管理质量,市局研究制定了《增值税数据分析应用方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只发电子文件)
增值税数据分析应用方法
为加强对纳税人涉税情况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管理,进一步提高增值税管理质量,实现增值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市局、各基层单位流转税管理部门要依托现有综合征管系统、防伪税控系统、交叉稽核系统数据以及相关信息,积极开展两级增值税数据的分析应用,以销项和进项数据的波动为分析重点,建立预警机制,了解、掌握纳税人的税源动态,发现问题和疑点,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大面积偷骗税问题的发生。
数据分析是税收宏观监控内容之一,是对特定的企业行为开展的纳税评估,其所监控内容的时效性、危害性高,偏重于个案的针对性排查。开展数据分析应用的过程包括确定分析项目、数据准备、数据分析、结果应用四个阶段。
一、确定分析项目
数据分析工作要做到有的放矢,针对增值税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分析每一类偷骗税企业的共性,总结出其在数据方面的“特征码”并纳入监控范围。
增值税数据分析指标分为固定分析项目和临时分析项目两大类。固定分析项目是指根据近年来在日常管理、稽查工作中所发现问题确定的需要定期进行分析、排查的固定监控项目。临时分析项目是指根据今后日常管理、稽查以及其他省市所发现新的典型偷骗税手段,分析作案特点并研究、制定出的新监控项目。固定分析项目应随着征管手段的完善或税收政策的变化有所调整,临时分析项目经不断完善后,确需长期监控的可转化为固定分析项目。
目前拟开展的数据分析项目及说明见附件。
二、数据准备
数据资源的齐全、完整是数据处理分析应用的基础,要不断拓展和完善信息采集渠道,确保采集数据的完整性。除通过导出、后台查询获取综合征管系统、防伪税控系统、交叉稽核系统数据以及四小票稽核结果数据以外,还要多方面获取工商登记、海关入库信息等各种有价值的外部信息。
三、数据分析
根据数据分析项目,按照分析应用的要求,对搜集到的数据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关联指标之间的配比分析,依据纳税人疑点指标集中度以及偏离幅度,筛选、排查出具有疑点的企业和疑点企业较多的区县。
四、结果应用
市局定期下发通过数据分析筛选、排查出的疑点企业和疑点企业较多的区县名单。各单位流转税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核查,对涉嫌偷骗税或虚开专用发票达到立案标准的要移交稽查部门查处;核查结果要及时上报市局。各单位自行开展数据分析应用筛选排查出的疑点企业,也应按照上述要求处理。
市局和各单位流转税管理部门要根据数据分析反映出的问题,建立快速反应和预警机制,及时提出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避免偷漏税犯罪行为的大面积发生。对具有普遍性或团伙性的偷漏税问题要建议稽查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数据分析工作,可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数据分析应用小组,在完成市局数据分析结果应用的同时,结合本单位特点自行确定数据分析的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数据分析。在分析应用过程中,要逐渐积累经验,提高运用各种数据进行分析、预测、管理、决策的能力。
附件:数据分析项目及说明
说明:以下是分析有关偷骗税犯罪提炼出的具体特征项目,在实际案例中多表现为若干特征同时具备;在实际开展数据分析时,应结合分析对象的行业、经营特点,最大范围选取有可能同时具备的特征予以综合运用。
一、变更原企业法人并虚开专用发票的企业分析
1.目的
防范通过收购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老企业,变更原企业法人,以逃避税务机关对新办企业的审查、监管;骗取专用发票的领购、开具资格以实施虚开。
2.数据来源
(1)从综合征管系统提取一般纳税人企业税务登记法人变更信息;
(2)从工商交换信息中提取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变更信息;
(3)从综合征管系统提取专用发票领购信息;
(4)从综合征管系统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额、应纳税额;
(5)从防伪税控或稽核系统提取专用发票销项数据。
3.计算方法
(1)筛选出办理税务登记法人变更的企业名单和在工商机关办理法人变更而未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企业名单;
(2)筛选出近期专用发票领购数量激增的企业;
(3)筛选出近期销售额激增的企业;
(4)筛选出零税负或税负率明显偏低的企业;
(5)筛选出开具的专用发票大部分为接近核定领购限量、核定最大开票限额的企业;
(6)筛选出开具的专用发票购货方比较分散且呈跨省分布的企业。
将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纳入核查名单。
二、“复活”老企业并虚开专用发票的企业分析
1.目的
防范通过收购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老企业,对原企业的工商、税务登记信息均不办理变更,以逃避税务机关对新办企业的审查、监管;骗取专用发票的领购、开具资格以实施虚开。
2.数据来源
(1)从综合征管系统提取专用发票领购信息;
(2)从综合征管系统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额、应纳税额;
(3)从防伪税控或稽核系统提取专用发票销项数据。
3.计算方法
(1)筛选出近期专用发票领购数量激增的企业;
(2)筛选出近期销售额激增的企业;
(3)筛选出零税负或税负率明显偏低的企业;
(4)筛选出开具的专用发票大部分为接近核定领购限量、核定最大开票限额的企业;
(5)筛选出开具的专用发票购货方比较分散且呈跨省分布的企业。
每期将全市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前100名企业纳入核查名单。
三、利用虚假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骗抵进项税额的企业分析
1.目的
防范以虚假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包括废旧物资发票、海关完税凭证、货物运输发票、收购凭证)骗抵进项税额,削减应纳税额或掩盖虚开专用发票。
2.数据来源
(1)从综合征管系统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销售额、应纳税额、进项税额、其他抵扣凭证分别抵扣进项税额数据;
(2)从申报接收系统提取部分抵扣清单;
(3)从公路内河货运系统提取认证清单。
3.分析方法:
(1)筛选出其他抵扣凭证进项税额占全部进项税额比例较大的企业;
(2)筛选出零税负或税负率明显偏低企业;
(3)筛选出销售额增长幅度较大企业。
对筛选出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纳入核查范围。
四、利用虚假海关完税凭证骗抵进项税额的企业分析
1.目的
防范利用虚假海关完税凭证骗抵进项税额,削减应纳税额或掩盖虚开专用发票。
2.数据来源
(1)从综合征管系统提取一般纳税人企业税务登记法人变更信息;
(2)从工商交换信息中提取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变更信息
(3)从综合征管系统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销售额、应纳税额、进项税额和海关完税凭证进项税额数据;
(4)从申报接收系统提取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5)从海关完税凭证稽核结果中提取比对相符和异常发票数据;
(6)国库的海关完税凭证入库信息。
3.分析方法:
(1)分别筛选出办理税务登记法人变更名单和在工商机关办理法人变更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名单;
(2)筛选出近期发票领购数量激增纳税人;
(3)筛选出近期销售额激增纳税人。
(4)筛选出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比例较大且稽核结果为异常纳税人;
(5)如海关完税凭证注明的进口海关为天津关的,筛选出海关完税凭证无入库信息纳税人;
(6)筛选出开具的专用发票大部分为接近核定领购限量、核定最大开票限额的企业;
(7)筛选出零税负或税负率明显偏低纳税人。
根据以上筛选结果,对同时符合以上四条及以上条件的纳税人列入核查范围。
五、利用虚假货物运输发票骗抵进项税额的企业分析
1.目的
防范利用非真实业务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骗抵进项税额;防范利用未实行清单认证管理的铁路、民航、管道运输发票骗抵进项税额,削减应纳税额或掩盖虚开专用发票。
2.数据来源
(1)从综合征管系统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销售额、应纳税额、进项税额和抵扣货物运输发票运费数据;
(2)从申报接收系统提取货物运输发票运费抵扣清单;
(3)从公路内河货运系统提取公路内河货运发票认证清单;
(4)从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稽核结果中提取比对相符和异常发票数据。
3.分析方法:
(1)筛选出抵扣货物运输发票运费占全部进项税额比例较大的企业;
(2)筛选出抵扣未实行清单认证管理的铁路、民航、管道运输发票运费占抵扣全部货物运输发票运费比例较大的企业;
(3)筛选出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稽核结果为比对异常的企业;
(4)筛选出零税负或税负率明显偏低的企业。
对筛选出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纳入核查范围;同时计算各区县公路内河运输抵扣进项税额占其全部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比例,对未实行清单认证管理的铁路、民航、管道运输发票运费占抵扣全部货物运输发票运费比例较高的由有关区县逐户核查剖析。
六、利用虚假收购凭证骗抵进项税额的企业分析
1.目的
防范利用虚假收购凭证骗抵进项税额,削减应纳税额或掩盖虚开专用发票。
2.数据来源
(1)从综合征管系统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额、应纳税额和凭收购凭证抵扣进项税额数据;
(2)从综合征管系统提取收购凭证领购数量。
3.分析方法:
(1)筛选出凭收购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占全部进项税额比例较大的企业;
(2)筛选出收购凭证领购数量、开具份数较大的企业;
(3)筛选出销售额、收购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
(4)筛选出零税负或税负率明显偏低的企业。
对筛选出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采用人工方式分析其经营规模与注册资金、职工人数等是否匹配,对不匹配的纳入核查范围。
七、虚开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企业分析
1.目的
防范利用废旧物资免税政策,虚开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2.数据来源
(1)从综合征管系统提取废旧物资减免税企业名单;
(2)从综合征管系统提取废旧物资免税货物销售额数据和收购凭证开具信息;
(3)从综合征管系统提取废旧物资专用发票领购信息和收购凭证自印、领购信息;
(4)从防伪税控或稽核系统提取废旧物资专用发票销项数据。
3.分析方法
(1)筛选出近期废旧物资免税销售额激增的企业;
(2)筛选出近期废旧物资专用发票领购数量激增的企业;
(3)筛选出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大部分以接近核定领购限量、核定最大开票限额开具的企业;
(4)筛选出废旧物资专用发票购货方比较分散的企业。
对筛选出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采用人工方式分析其经营规模与注册资金、职工人数等是否匹配,对不匹配的纳入核查范围。
八、对专用发票销项数据比对为滞留票的关联企业分析
部分企业利用其下游企业不需要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经营特点,对自身购进的货物不纳入财务核算、对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也不认证抵扣进项税额,从而达到“体外循环”、隐匿应税销售额的目的。对此类问题按照总局要求进行核查。
九、以冲减自身不开票应税销售额来掩盖虚开专用发票的企业分析
1.目的
防范个别零售企业利用行业经营特点,对外虚开专用发票并抵减自身不开票应税销售额。
2.数据来源
(1)从综合征管系统提取一般纳税人企业行业类别信息;
(2)从防伪税控或稽核系统提取专用发票销项数据。
3.分析方法
(1)筛选出存在不开票应税销售额行业特点的零售企业;
(2)筛选出专用发票开具金额较大且开具时间、对象无特定规律的企业。
对筛选出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采用人工方式核查其销售货物是否有可能出现大宗销货、是否有货物库存变动、销售价格和货款收取是否符合大宗销货的定价和结算特征。
十、违规使用专用发票、隐匿应税销售额的企业分析
1.目的
防范违规作废或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冲减销项税额,削减应纳税额。
2.数据来源
(1)从防伪税控或稽核系统提取专用发票销项数据;
(2)从综合征管系统提取销售额、应纳税额数据。
3.分析方法
(1)筛选出专用发票作废、红字发票比例偏高的企业;
(2)筛选出零税负或税负率明显偏低的企业。
对筛选出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采用人工方式核查其专用发票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确定企业是否有违规冲减应税销售额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