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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凉山州饲料生产企业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

凉山州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免税饲料生产企业名单的请示》﹝凉国税发﹝2003﹞116号﹞收悉。经审查,宁南县畜牧局饲料厂等7户饲料生产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生产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4号﹞文件规定的免税要求,同意免征2003年度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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