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四川税收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都永盛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税收专用缴款书有关问题的批复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成都永盛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认定为成套机电设备供应公司准予使用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请示》(成国税发﹝2003﹞315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财税字﹝1996﹞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批准成都永盛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成套机电设备供应企业,准予使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特此批复。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