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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推综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自“推综”工作启动以来,在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市国税干部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已进入了 上线前的关键时期。为实现市局党组提出的“推综”工作“高水平上线、高质量运行”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推综”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做好工作力量的调配和部门间工作的协调,使全体税务干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推综”工作中,确保“推综”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督促检查
  目前,一是要抓好对2006年静态数据的采集工作,严格按照省局《静态数据采集模板》的要求进行数据采集。二是要严格按照省局和市局的时间进度要求完成数据补录工作。三是要严把质量关,提高录入数据的准确率。四是对稽查未结案件要按照市局稽查局的统一要求作好资料清理和相关的各项准备工作。五是要进一步做好动、静态数据的清理采集工作,为2006年2月21-28日的动、静态数据的导入和录入作好准备。上述几个环节的工作对“推综”的高水平上线至关重要,各单位领导要对各项工作的准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要合理调配人员、关心干部生活,为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好后勤保障,确保数据的准确采集和准确录入。
  三、做好宣传和应急工作
  按省局推综办的统一安排,2月21日至28日集中进行静、动态数据的录入、导入和会计初始化工作,将停止对外办理相关税收业务,由于时间较长,可能会给纳税人带来一些不便。为此,市局统一印制了《关于暂停办理涉税业务的重要通知》,精心准备了应急方案,各单位要主动向地方党政汇报“推综”的工作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提前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纳税信誉度较高的纳税人,可提前增加配额,适当多领购发票。如果在此期间,纳税人确因业务等原因需要购买发票,各单位本着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从严掌握的原则,启动“临时领购发票应急方案”, 尽量减少由此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
  对在此期间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要热情接待,做好机外登记。3月1日正式上线V2.0后,在系统中补录相关信息,并通过多种渠道,将税务登记证件送达到纳税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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