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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四川康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锦江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四川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请示》(锦国税发﹝2007﹞18号)收悉。经审核,该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的减免税规定,同意你局免征该企业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此复。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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