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攀枝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2006年度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请示》﹝攀国税发﹝2006﹞115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规定,经审核,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辅助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符合立项标准,准予其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具体抵免的国产设备投资金额,由攀枝花国家税务局核实,在汇算清缴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