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法规
|
政策解读
|
视频
|
问答
|
工具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法规
>
吉林税收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批复
注释:
全文废止:因2011年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20000元。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拟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请示》(长地税发〔2008〕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自2008年3月1日起,长春市城区按期纳税的(交通运输、广告、房屋租赁、典当、按摩、网吧和氧吧行业除外)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外县(市)起征点仍为月营业额3000元。
特此批复。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00八年三月三日
相关问答
营业税改增值税 部分企业要收取6%的税率才能开具增值说专用发票 请问是否合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否需要到国税重新办理税务登记证?
关于折旧的残值问题。
零申报的营业税,过了申报期,还能补报吗
关于会计方面的一些疑问 懂的人进,主要是代帐会计方面的。
相关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城市公交站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公布农业用土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发区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房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房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产税、城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
搜索排行榜TOP1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化房产税、城镇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从我省取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发区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外商投资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委托代征单位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
沈阳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收藏中华财税网
|
把中华财税网设为首页
关于中华财税网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